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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春季摄影师培训招生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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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影友、各摄影工作者: 为了适应摄影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摄影人员的技艺水平,南京摄影行业协会将举办摄影师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班宗旨 本次职业摄影师培训班是经南京市劳动部门批准,有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合法办学。培训班依照国家《摄影师职业资格标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并重,学习期满,使学员分别达到相应等级的摄影师职业技能水平。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出国有效,可作为持证者求职和晋级的依据。 二、入学条件 凡热爱摄影工作,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初级和中级摄影师的培训和考核;报考高级摄影师需持有中级摄影师证书或十年以上本专业工龄。 三、学习时间,内容和收费标准 开课时间4月9日,内容见课程表。培训费:中级师600元/人;高级师800元/人,(凭市摄影协会会员证优惠:中级师400元/人、高级师600元/人),报名费50元/人(含讲义费、含培训费、实践操作材料费、考核费和证书费)。 四、报名方法 即日起接受学员报名, 4月6日截止,简章备索。报名上课地点:南京太平北路39-1号6楼,南京市服务业培训中心、南京摄影行业协会秘书处,电话:84414251 手机:13382001701 林老师。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2寸照片一张和学费。
证书封面 证书内芯
南京摄影行业协会 南京市服务业培训中心 2007年3月16日
附: 07年春季摄影师培训面授课程表
注:晚上上课时间18:30-20:30 下午上课时间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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